燃文小说 - 历史军事 - 大明文魁在线阅读 - 八百一十二章 官断十条路

八百一十二章 官断十条路

        河南开封,巡抚衙门。

        衙门二堂,堂上的匾额高挂着'清慎勤'三字。

        巡抚杨一魁与左布政使龚大器,开封府知府辜明已各自坐在一张高背椅上,端起茶盅喝茶。

        开封知府辜明己将茶碗放在一旁的几案上,见杨一魁面色凝重,为了缓和气氛挑言道:“前几日从苏州新来一谭家班,班里唱老末的本腔精到,明日请来司里,博中丞,方伯一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开封府知府乃河南首府,所谓首府,就是本省所有知府中以他为首。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已做官的第一要诀,就是勤往上司衙门走动,今日见巡抚不乐,于是就借机献殷勤。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闻言放下青瓷茶碗道:“本抚哪有这闲情逸致。钦差就在开封,前不久又抓了一个四品知府,下一个不知拿谁开刀。本抚现在是坐如针毡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已道:“当今官场糜烂,实有负圣心,但此非一朝一夕,是从永乐年后至今的积弊。下面官员都道,这从古至今当官都是这么当的,三杨时官场庸暗未必比今天好多少,但当时犹称盛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道:“此诛心之言,蒙元亡于吏治败坏,就在眼前,怎能不以史为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左布政使龚大器出声道:“中丞所言极是,而今天下之官皆弃民之官,天下之事皆弃民之事。若如此下去,本朝恐重蹈蒙元覆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钦差之所为,除了杀几个贪官污吏,何曾真正整肃官场。以严刑峻法,整肃官场,这不是治本之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己道:“说起严刑峻法,下官有一事启禀中丞,方伯。昨日周王世子弹劾归德府同知林延潮,草菅人命,未经请命将其府役擅自刑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当时周王世子亲自去府衙向林同知求情,但林同知却无视世子之尊,在世子面前强行杀人。行刑后血流于阶,世子几乎昏厥,林延潮竟让世子收敛尸首,带回王府。世子回府后禀告周王,周王大怒,致书本官要本官从肃处理,否则他将越关上奏天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从辜明已言辞里,可知周王府何等震怒,要开封府,河南省就林延潮杀死他三名府役之事,讨个说法,否则就是直接上奏朝廷,问责你河南巡抚,布政司,开封府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辜明已为何为此事奔走,因为他受了周王世子五百两的好处。若能扳倒林延潮另加五百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闻言拍案道:“杀得好!杀得真是大快人心!”

        龚大器,辜明已都是讶然。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道:“这些藩王搅扰地方已久,甚至滥杀无辜,去年因禄米之事,围攻有司。当时本抚若是早巡抚河南,就是凭着圣上怪罪,也要重办这些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藩王贵为八议之列,各地方官避之不及,今有林三元出头,整治一下这些藩王。这不是大快人心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已犹疑道:“可是死刑之事,需报朝廷复核,不说州县官,就是一府知府,甚至藩司也无权行事。即便中丞身为一省上宪,也要请王命旗牌,方可先斩后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林同知此举太草率了,周王说他草菅人命一点不错。若我们袒护,朝廷追究下来,我等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叹道:“本抚年少负笈就学,立下救世救民之志,反而为官方知知易行难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王法大如天,本抚即主理一省军政,也不能偏一己好恶。若林同知真的擅刑杀人,吾自当将此事参上。此事林宗海可有文书呈司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龚大器禀道:“回中丞,有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何说得?”

        龚大器道:“文书里说,三名周王府府役盘剥乡里,强(协***民女,他拿问属实后,各杖六十,但没料到他们挨不住打,被打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言一出,辜明已的脸色很精彩。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却露出不出所料的神情问道:“是么,是杖刑?而不是杀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。朝廷虽不许州县官施以死刑,却准许州县官,不经通报,对犯人行六十至一百的杖刑,受杖而死,有司官员不用受责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另外按察司审阅过了,林同知所奏府役三人残虐害民,强(协***属实,有陈家集里长,老人以千余百姓联名做保,程序清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听龚大器说完,辜明己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对辜明已道:“辜知府,既是周王世子发话,那此事不可不重视,你替本抚去周王府一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说若林宗海没有请旨,擅自对犯人处以斩刑,绞刑等各种死刑,本抚一定上奏天子,革除他的官职。但若是杖刑,就没办法了,前朝时有多少大臣死于廷杖,也不见得是天子真要他们的命,辜知府你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已此刻只能自恨倒霉,这周王世子怎么没跟他说清楚此事。若是林延潮杖毙这三人,确实可以不受问责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是官场的潜规则,用杖刑来杀人,不算死刑。

        清朝时就有一个例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个记者沈荩,因披露中俄密约,结果触怒当朝,上下决定杀之。但时逢万寿庆典,不宜公开杀人,于朝廷改判他立毙杖下。待万寿过后,再对尸体处以绞刑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刚才杨一魁说的没错,若林延潮实行斩刑,绞刑其他刑法杀人,他都可以夺他的官职,唯独杖刑不行啊。

        杖刑自古至今都是州县官的权力,这个是很容易作弊的地方,有的人受了一百杖刑后,一穿裤子立即生龙活虎,能跑能跳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人还没吃了十几杖就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其中的分寸,不是看受刑人的体质,而是当官的良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说官断十条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官合理伤害权十分可怕,真要玩死人,还不当罪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林延潮这等临民的亲命官,一念之善可以救人,一念之恶可以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辜明已走后,杨一魁脸一沉,对龚大器道:“辜知府与藩王走得太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龚大器道:“辜知府他身为首府,难免上下都要打交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杨一魁点点头,抬头看着头顶的'清慎勤'三个字道:“为官这清,慎,勤三字缺一不可,而今地方官员中能做到这三字之人,着实太少了。”